首先是“不雅类”,然后是“竞争对手”之间的关系。种种原因促使此事变得有些耐人寻味,并在二维界和知识产权界引起不小的轰动。 (粗略来说,这也算是一种突破次元壁垒的表现)。
看到这样的情况,你觉得B站会怎么做呢?是的,他们前段时间已经打出了“诉讼”的大旗,向法院针对“B站第十类”商标提出了“无效宣告申请”(撤销注册商标)。
好吧,其中一家公司是一直被大众认可的“哔哩哔哩”(Bilibili)的所有者,而另一家公司则似乎毫无关联,甚至有点“恶性竞争”。你猜法庭审判会是什么样的?
结果可能会让一大群网友失望——B站彻底败诉,其向法院提出的几项“无效理由”均被法院驳回。也就是说,A站及其全资公司可以合法拥有第十类“B站”商标的知识产权。
面对这样的结果,你有什么奇怪的感觉吗?
“Bilibili”商标要点解析
问题一:A站所属公司是否已经拥有“B站”商标的所有权?这会成为“营销热门”吗?
答案是肯定的。从下面标注的“专有权期限”可以看出,该商标已于2016年年中由“北京赛日斯东”成功注册,有效期要到2026年年中才能结束。结束(商标的保护期限一般为十年,期满后可以续展)。
按照商标注册一般需要“12-14个月”(从提交申请到颁发商标证书)计算,这个“Bilibili”商标实际上已于2015年初由相应公司在国家商标局注册。商标局。这个计算可以从下图所示的“申请日期”来确认。
所以今天的“商标纠纷”案并非A站被快手收购后的“营销伎俩”。 A站是无辜的。这个商标早在北京赛里斯联姻之前就已经使用了。已登记并实施。
问题二:色日动为什么能够成功注册“B站”商标? Bilibili的商标是否一直处于空白保护状态?
事实上,我国目前实施的《商品商标法》共为商标设定了45个大类,每个大类对应着某个子行业(“行业”的描述可能有点不准确,但为了便于理解)理解吧,勉强接受吧)。不同类别一般是相互独立的,互不干扰(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是相关的)。因此,如果B站只注册了其中的几个类别,那就意味着“B站”。您只能在注册类别中获得商标保护权。”
所以之所以会发生上述事情,就是“B站根本就没有注册保护第十类”。
上图是上海欢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Bilibili公司)申请的商标的部分图,所以请不要说Bilibili没有注册商标,那只是忽视了某些类别的保护。
问题三:B站为何败诉?难道就没有办法拿回这个商标吗?
结合B站曾向法院提交的“商标无效”理由,我们可以大致归纳为三大点——
首先是“在先商标注册理由”——B站提出,“B站”商标是其先前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。北京瑟瑞斯东公司的行为可视为恶意抢注,所以才这么做。起诉无效。
但法院却以上述理由驳回了B站的主张:“Ceresdo注册的商标与B站保护的商标不属于同一类别。”
二是“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”——B站认为Bilibili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家喻户晓,并认为Ceresidong的抢注行为会让消费者产生迷惑。故提起公诉无效。
但法院仍以“Ceresidong申请的商标类别(业务行业)与同一Bilibili的网络视频等业务存在较大差异”为由驳回,并认为不存在可能困惑。
第三个原因是“申请流程不合理”——B站认为Ceresidong的商标申请流程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因此驳回了申请。
结果是一样的。法院不同意B站的推理,认为Ceresidong没有犯任何程序错误。因此,驳回B站的无效宣告请求。
那么我们应该做什么呢?难道真的只能坐等A站推出一系列“肮脏”的东西,让我们的名字被广大二次元粉丝嘲笑吗?
事实上,B站或许不会坐以待毙。 B站有两种方式选择使用---
首先,根据现行商标法要求,B站仍然有“三年不使用撤销”的法律手段可以采用——即向法院提出将成功注册的商标撤销三年成功注册之日后几天。年内无使用证据,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当然,如果Cereston本身愿意长期拥有该商标,那么他们仍然可以轻松地创建该商标的商业使用证据。
那么你认为塞里西东注册B站真的只是为了好玩吗?然后将其密封几年,等待霉菌形成?
“请真心恳求A站爸爸”!
“经公司慎重考虑,持有Bilibili商标不符合公司的定位和价值观,因此将于近期实施该商标的注销。”
你看,早在B站还没有抱大腿喊爸爸爷爷之前,A站就已经堂堂正正地埋下了这样一个可以轻易挫败头号竞争对手的“虫子”。
看到这个情况,评论区里好评如潮——
“慷慨!太棒了!” “迅速反应、妥善处理”。我们可以在评论区找到我们需要的任何级别的赞美词。
果然,住在猴山的人就是孙悟空,孙悟空。当别人需要他的时候,他总会踏着七色云彩,身披金甲圣衣,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出现在你和其他凡人的面前。
“没关系,B站,因为我孙悟空来了!”
用户评论
这观点很有道理啊!A站和B站互相学习进步,最终都能让自己平台更健康发展是最好的结果,而不是那种为了争夺用户而牺牲自身价值的竞争。
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记得以前有人说B站要改名叫“哔哩哔哩”,还说这个名字很low,现在看来这的确是个很好的避雷针!幸好A站及时出手了.
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!
话说回来,我觉得不管叫什么名字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内容质量。只要平台持续提供优质的视频和服务,就不会让人觉得名字不雅。
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更倾向于看到两家相互促进发展,形成一个良性的竞争机制!这样观众才能获益最大化,也更有利于整个网络文化的发展。
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!
A站的贡献确实很大!B站当年差点真的要改名叫“哔哩哔哩”,那可是个坑爹的名字啊~ 幸亏A站提醒他们,不然网友们集体翻车的话后果不堪设想!
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觉得这个事情其实很说明问题了:很多大型平台,都容易受潮流的带动,而忘了真正的初心是什么。A站的举动也让我们明白,有时候一个朋友的提醒更重要。
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!
B站的名字确实是不好听一些,但“哔哩哔哩”这个名字至少能让大家记住吧!
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!
其实我觉得B站现在的品牌形象已经很成功了!无论是名字还是整体风格,都有自己的独特魅力。
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!
哈哈,这种说法真是太有来头了吧!我倒是觉得“哔哩哔哩” 这个名字挺亲切的,就是听起来有点像小孩说话…
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一直都是B站的用户,我觉得它提供的视频和服务都很优秀,不管是名字还是内容都不影响它的品质。
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!
真没想到这个看似小小的事件背后会有这么多故事啊!A站的举动确实很有价值,但也让人更加珍惜了现在B站所呈现出的这份努力!
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个人觉得A站和B站虽然各有特色,但是两家平台都在为年轻人提供优质的内容和服务。
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!
这说法太夸张了吧?“哔哩哔哩”这个名字不比很多其他平台的名称更糟糕呢。
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觉得品牌名字只是一个外在因素,真正重要的是平台的核心价值和用户体验。
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!
A站确实挺仗义的啊!帮助B站避免了成为一个尴尬的例子,也是一种保护年轻用户的责任吧?
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一直觉得B站的名声很好啊!“哔哩哔哩”这个名字反而有点可爱的感觉…或许每个人对名字的感知不一样吧。
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!
A站和B站两家平台的发展都是值得借鉴的,希望他们能够一直保持高品质的运营管理。
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!
我更喜欢A站上的视频风格啊!相比起来B站的多元化内容有时显得有点杂乱无章…
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!
看来名字真的挺重要的!A站的提醒确实帮助B站塑造了更好的品牌形象!毕竟好的名字能够让人更容易记忆和产生好感。
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!
这个事件让我更加反思,品牌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产品本身,还包括它的文化认同,以及对社会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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