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春节,福州的郑女士和朋友花2万多元报了一个欧洲游的旅行团,本想开开心心过个年,结果却是个槽点满满的旅程。
0113天欧洲游 花了2万多却不开心
从欧洲报团游回来后,郑女士和朋友始终怒气未消,都对这次的行程安排很失望。而她们当初之所以会选择康辉旅行社,看中的就是品牌和口碑。
02宣传入住“四五星酒店” 体验感却不好
记者查看了郑女士出示的宣传单,上面确实提到了入住标准是“四五星酒店”的标准,郑女士她们就对照了国内四星级的标准,但没想到入住的酒店和想象中有差距,特别是第四天晚上在米兰入住的洛迪酒店。
郑女士说,该酒店房间的床上用品很脏、发臭,甚至还发霉了。而且从她提供的现场视频来看,部分房间的床还是塌的,被子也只有薄薄的一层布。
“享受”成了“遭罪”,大家连夜徒手搬床垫。
03康辉旅行社:属于常规团 并非公司带队
体验感不好是谁都不希望见到的,可为何会出现打电话反映问题,康辉旅行社没有接到的情况呢?
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邵巧蓉
因为欧洲跟我们是有一定的时差,客人打电话是凌晨,又在春节期间,我们销售当时手机是静音的,没有听到。
对于酒店的住宿情况,康辉旅行社也做了解释。
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邵巧蓉
春节期间,尽管说2万多确实是很贵,但整体来讲酒店这些都算是一个常规的团队;因为宣传单页上面是有写“四星”,我们去看过这家酒店,标准也都有达到。
康辉旅行社方面表示,在他们得知消费者的反馈后,也介入协调,并给出了相应的赔偿处理方案。不过让记者奇怪的是,为何这个过程中,消费者要着急联系康辉旅行社而不是在场的导游呢?
04签定合同后又将客人外交 是否告知征得同意?
郑女士表示,回顾这一趟行程,她签完合同后,临出发前才知道并非由康辉国际旅行社来带团。记者查看了郑女士和康辉国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,其中并未体现别的旅行社名字。
在记者看来,旅行社和其它供应商合作,提供更多样的旅游产品,这无可厚非,但应以书面或合同约定的形式告知消费者,目前我们暂未得到关于旅行社征得消费者同意的相关证据。此外,旅行社还需对供应商的旅游产品充分了解和把关,这样才能在前期接待消费者时告知清楚。
消费者在此次旅途中还发现,早餐、购票等环节存在不满意。
05整体体验欠佳 康辉旅行社给解决方案
康辉旅行社表示,如今他们也在针对消费者的投诉不断和另一家旅行社对接处理中。
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邵巧蓉
供应商也承认了自己的一些失误的地方:没去登顶、没有协助客人买票。我们也督促供应商对客人做一些相应的补偿,包含酒店导游服务费也退了一部分出来,加在一起是1600块钱。
06看清合同约定 明确“地接社”情况
对于康辉旅行社给出的补偿方案,郑女士她们表示无法接受,将会选择诉讼方式维权。
从消费者角度来说,抱着美好的期待前往国外旅游十多天,却出现了不少不愉快的体验,这时身处国外、语言不通,糟糕心情确实可以理解。但事已至此,也希望双方能各退一步,让不愉快的经历尽早过去。同时,这事也给康辉旅行社一些提醒,接单时就要重视每个消费者的体验,做好供应商的把关。
帮帮团提醒
消费者在报团时应看清楚合同具体约定,询问清楚地接社的情况;旅游过程中,如果发现有问题,要积极留存相应的录音、录像等证据,以便事后维权。